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流程
注意事项:
1.《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前,确定好新生儿姓名,以后不能更改。
2.《出生医学证明》需新生儿出生后30天之内办理。超30天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调取住院病历复印件;超一年及以上未办理的《出生医学证明》,做亲子鉴定。
3.咨询电话:5554111。
|
版权所有:容城县人民医院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容城县金台路78号 邮编:071700 电话:0312-5613516(医院办公室) 0312-5607233(院长办公室)传真:0312-5613516 邮箱:rcyy_3516@163.com 本网站网络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12-5613516;举报邮箱:rcyy_3516@163.com 冀公网安备 13062902000060号 冀ICP备2022015058号 网址:http://www.rchospital.com.cn 技术支持:保定新网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