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的权利与义务
病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病人的权利
1、有得到符合认可标准的医疗服务的权利。
2、人格受到尊重的权利,不受到歧视、遗弃、侮辱等。
3、知情同意权,有权知道享受的医疗、护理药品及耗材收费。
4、隐私权,病人的尊严、文化、家庭背景应受到尊重。
5、自主决定权,有权接受或拒绝任何药物、检查或治疗方法,并知道所作决定可能引起的后果。
6、拒绝治疗权。
7、因医疗事故所造成损害获得赔偿权利(包括请求鉴定权、请求调解权)。
8、投诉权,有权向医院有关部门提出投诉,并得到迅速以及公允的处理。
二、病人的义务
1、病人应向医务人员详细提供有关自己的健康状况、既往病史、过敏史以及其他有关真实详情。
2、病人应顺从医生提出并经本人同意的治疗计划以及治疗,配合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进行一切检查治疗的义务(遵守医嘱的义务)。
3、为保障其他病人以及医务人员的权利,应遵守医院所制定的规章制度,有爱护公共财物、不浪费医疗资源的义务。
4、支付医疗费用及其他服务费用的义务。
5、尊重医务人员的劳动及人格尊严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