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文化手册

 

一、文化理念

医院宗旨:贯彻落实新时期我国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救死扶伤、防病治病、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和促进医学事业发展。

医院院训:厚德、精医、和谐、笃行。

医院精神:厚学、精勤、严谨、为民。

医院愿景:打造本地区环境优美、服务优良、技术精湛的现代化综合性医院。

发展战略建设一流队伍,探索一流管理,创建一流质量,奉献一流服务;

医院功能任务:承担全县范围内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任务,接收下级医疗卫生机构的转诊;抢救急危重症和诊治部分疑难杂症;承担一定的教学、科研任务,兼顾预防、保健、康复功能,并提供24小时急危重症诊疗服务。

医院核心价值观:用精湛医术履行救死扶伤,用优质服务体现高尚医德,用敬业奉献赢得患者信赖。

二、院徽

 

三、院歌

  

四、医德规范:

(一)加强学习,遵守制度。
   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职业道德修养,大力弘扬白求恩精神,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服务意识。
   2、遵守工作制度,热爱本职工作,履职尽责。
  (二)尊重患者,保守医密。
   1、对患者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贫富等一律平等对待。
   2、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尊重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
   3、开展临床药物或医疗器械试验、应用新技术和有创诊疗活动时,遵守医学伦理道德,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
  (三)文明礼貌,优质服务。
   1、关心、体贴患者,做到热心、耐心、爱心、细心。
  2、着装整齐,举止端庄,服务用语文明规范,服务态度好,无“生、冷、硬、顶、推、拖”现象。
  3、认真践行医疗服务承诺,注意与患者的交流和沟通,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4、积极参加志愿者服务,为患者提供更多便利。
(四)因病施治,遵守规范。
1、坚持合理诊疗,认真实施临床路径管理。
2、坚持合理用药,严格执行用药指南。

3、坚持合理检查,认真执行检查结果互认制度。

4、坚持合理收费,严格执行价格政策。
(五)接受监督,争做榜样。

1、门诊实行大样本评价,病区实行全员评价,对出院患者实行回访评价。
    2、把患者满不满意,作为衡量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工作的最高标准。
  3、争当患者心目中的“最美医生”、“最美护士”。

(六)遵纪守法,廉洁行医。
  1、严格执行卫生管理制度和法律法规。
  2、不收受、索要患者及其亲友的财务。

3、不利用职务和职业之便,牟取不正当利益。

4、无出具医学证明和违规促销方面的违法违纪行为。

5、不超出法定执业范围行医,不违反规定外出行医,不违反规定鉴别胎儿性别。
  (七)顾全大局,团结协作。
  1、积极参加指定性医疗任务和社会公益性的扶贫、义诊、助残等医疗活动。
  2、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互相尊重,互相配合,相互学习,共同进步。

(八)严谨求实、钻研技术。

1、刻苦钻研业务技术,积极参加在职培训,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2、增强责任意识、风险意识,防范医疗差错、医疗事故的发生。

 

五、医疗服务“十不准”:

为严肃行业纪律,保障医疗安全,用一流的技术和服务和谐患者,维护广大患者合法权益,做到人性化、精细化管理,特制定如下医疗服务不良行为十不准;

1.不准在医疗诊治过程中接打与诊治患者疾病无关的手机。

2.不准在接诊中推诿扯皮、延误急、危、重症患者疾病的医疗救治。

3.不准工作时间衣冠不整、奇装异服、浓妆艳抹、佩戴首饰、形象欠佳。

4.不准自由散漫、离岗串岗、说笑聊天。

5.不准工作日期间喝酒。

6.不准擅自简化治疗护理操作常规。

7.不准弄虚作假,开具虚假医学证明,篡改、隐藏、仿造或擅自销毁有关医学文书和医学资料。

8.不准心态浮躁,对患者解难释疑缺乏耐心、态度冷漠。

9.不准故意夸大患者病情,实施过度检查、治疗等行为。

10.不准接受患者及家属的宴请和红包、药商和器械商的回扣。

 

六、卫生行业“九不准”

1)不准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

2)不准开单提成;

3)不准违规收费;

4)不准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

5)不准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

6)不准为商业目的统方;

7)不准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

8)不准收受回扣;

9)不准收受患者“红包”。

 

七、医院职工基本行为规范

  1. 以人为本,践行宗旨。坚持救死扶伤、防病治病的宗旨,发扬大医精诚理念和人道主义精神,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

  2. 遵纪守法,依法执业。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医疗卫生行业规章和纪律,严格执行所在医疗机构各项制度规定。

  3. 尊重患者,关爱生命。遵守医学伦理道德,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和隐私权,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和健康隐私,维护患者合法权益;尊重患者被救治的权利,不因种族、宗教、地域、贫富、地位、残疾、疾病等歧视患者。

  4. 优质服务,医患和谐。言语文明,举止端庄,认真践行医疗服务承诺,加强与患者的交流与沟通,积极带头控烟,自觉维护行业形象。

  5. 廉洁自律,恪守医德。弘扬高尚医德,严格自律,不索取和非法收受患者财物,不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不收受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经营企业或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不参加其安排、组织或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活动;不骗取、套取基本医疗保障资金或为他人骗取、套取提供便利;不违规参与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不倒卖号源。

  6. 严谨求实,精益求精。热爱学习,钻研业务,努力提高专业素养,诚实守信,抵制学术不端行为。

  7. 爱岗敬业,团结协作。忠诚职业,尽职尽责,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关系,互相尊重,互相配合,和谐共事。

  8. 乐于奉献,热心公益。积极参加上级安排的指令性医疗任务和社会公益性的扶贫、义诊、助残、支农、援外等活动,主动开展公众健康教育。


、管理人员行为规范

  1. 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业绩观,加强制度建设和文化建设,与时俱进,创新进取,努力提升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提高服务水平。

  2. 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努力提高管理能力,依法承担管理责任,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切实服务临床一线。

  3. 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正确行使权力,遵守决策程序,充分发挥职工代表大会作用,推进院务公开,自觉接受监督,尊重员工民主权利。

  4. 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人事招录、评审、聘任制度,不在人事工作中谋取不正当利益。

  5. 严格落实医疗机构各项内控制度,加强财物管理,合理调配资源,遵守国家采购政策,不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药品、医疗器械采购和基本建设等工作。

  6. 加强医疗、护理质量管理,建立健全医疗风险管理机制。

  7. 尊重人才,鼓励公平竞争和学术创新,建立完善科学的人员考核、激励、惩戒制度,不从事或包庇学术造假等违规违纪行为。

8. 恪尽职守,勤勉高效,严格自律,发挥表率作用。

 

、医师行为规范

  1. 遵循医学科学规律,不断更新医学理念和知识,保证医疗技术应用的科学性、合理性。

  2. 规范行医,严格遵循临床诊疗和技术规范,使用适宜诊疗技术和药物,因病施治,合理医疗,不隐瞒、误导或夸大病情,不过度医疗。

  3. 学习掌握人文医学知识,提高人文素质,对患者实行人文关怀,真诚、耐心与患者沟通。

  4. 认真执行医疗文书书写与管理制度,规范书写、妥善保存病历材料,不隐匿、伪造或违规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不违规签署医学证明文件。

  5. 依法履行医疗质量安全事件、传染病疫情、药品不良反应、食源性疾病和涉嫌伤害事件或非正常死亡等法定报告职责。

  6. 认真履行医师职责,积极救治,尽职尽责为患者服务,增强责任安全意识,努力防范和控制医疗责任差错事件。

  7. 严格遵守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和单位内部规定的医师执业等级权限,不违规临床应用新的医疗技术。

8. 严格遵守药物和医疗技术临床试验有关规定,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应充分保障患者本人或其家属的知情同意权。

 

、护士行为规范

  1. 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素质,尊重关心爱护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注重沟通,体现人文关怀,维护患者的健康权益。

  2. 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正确执行临床护理实践和护理技术规范,全面履行医学照顾、病情观察、协助诊疗、心理支持、健康教育和康复指导等护理职责,为患者提供安全优质的护理服务。

  3. 工作严谨、慎独,对执业行为负责。发现患者病情危急,应立即通知医师;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应及时实施必要的紧急救护。

  4. 严格执行医嘱,发现医嘱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临床诊疗技术规范,应及时与医师沟通或按规定报告。

  5. 按照要求及时准确、完整规范书写病历,认真管理,不伪造、隐匿或违规涂改、销毁病历。 

 

、窗口服务人员行为规范

1.态度和蔼,热情亲切,语言文明,服务周到。

2.仪态端庄,穿戴整洁,佩戴胸牌上岗。

3.实行首问、首接负责制。

4.做到有问必答,清楚告知,使用规范化服务用语。

5.做到按时上下班,有事请假。

6.遵守制度,坚守岗位,恪尽职守。

7.廉洁自律,勤政敬业。

8.遵规守纪,照章办事。

9.虚心接受服务对象的评议、投诉。